刊登日期: | 2021/10/29 |
發文日期: | 2021/10/25 |
發文文號: | 府商都字第1100204156B號 |
主旨: | 公開展覽「變更通霄都市計畫【配合通霄溪水系主流通霄溪(含上游南勢溪)水道治理 (第一次修正)】案」書、圖及召開說明會,並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機關為苗栗縣政府。 二、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10月27日起30天,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 期間內,以書面載名姓名、地址,向本府提出意見,由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 會予以參考審議。 三、公開展覽說明會訂於110年11月11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整假本縣通霄鎮 綜合活動中心演藝廳B1召開,請踴躍參加。 四、旨揭都市計畫書、圖公開展覽於通霄鎮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 科)請踴躍洽閱(亦可上網瀏覽,網址: http://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upmiaoli/urbanplan01/03.aspx)。 五、張貼公告時間至少30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