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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展覽「變更通霄都市計畫【配合通霄溪水系主流通霄溪(含上游南勢溪)水道治理 (第一次修正)】案」書、圖及召開說明會,並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。

刊登日期:2021/10/29
發文日期:2021/10/25
發文文號:府商都字第1100204156B號
主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通霄都市計畫【配合通霄溪水系主流通霄溪(含上游南勢溪)水道治理 (第一次修正)】案」書、圖及召開說明會,並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機關為苗栗縣政府。
二、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10月27日起30天,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
期間內,以書面載名姓名、地址,向本府提出意見,由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
會予以參考審議。
三、公開展覽說明會訂於110年11月11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整假本縣通霄鎮
綜合活動中心演藝廳B1召開,請踴躍參加。
四、旨揭都市計畫書、圖公開展覽於通霄鎮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
科)請踴躍洽閱(亦可上網瀏覽,網址:
http://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upmiaoli/urbanplan01/03.aspx)。
五、張貼公告時間至少30日。

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